2011/08/09

精神疾病的價值

某本德裔名律師寫的書中記載著某個被逼瘋的故事
描述一個博物館看守員因為一成不變的生活
終年地精神緊繃錯亂
最後幹出了某些犯罪行徑

也許這樣講故事太抽象
再說清楚點好了
故事起因於一場天殺的忘記
照道理來說博物館看守工作應該有輪調制
這是為了讓看守人員工作內容有變化
但負責安排輪調事宜的某位女性職員卻遺漏了某位看守員
所以這位看守員被遺忘在名單一角
就這樣與世隔絕的在同一場館內服務20來年
並荒謬的成為了事件主人公

這20年中
男主角原本可以正常的打發時光
後來漸漸的主動隔絕任何社交生活
包括他自己的生活
都佈置成博物館內死灰的德性
中途他守護的塑像《拔刺的男孩》成為他的犯罪之鑰
那一直努力想拔出腳中尖銳物的男孩
使在旁守護的男主角相當慌張
他遍尋不著塑像中的刺
便開始在真實人生中製造一根根的刺
包括進入鞋店內放圖釘
後來檢警進入他的住屋處
發現他家中牆上佈滿了受害者被刺傷時的瞬間照片

然而使他被逮的並不是圖釘之禍
而是他在一場場的設計後竟然無法感到滿足
等真正摧毀了那尊塑像才引來關注
但事件結局極為人道
男主角不但無罪
甚至保有退休金
反倒是博物館負責人遭到知情人士撻伐
認為他將無辜的看守員「禁閉」了20多年造成其心理受創
最好閉上嘴巴大事化小
故事終了
《拔刺的男孩》正被修復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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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故事被包裹在一本說明「不得已犯罪」的書籍中
所以理所當然的在解讀上易被除罪化
如果用短篇精煉的新聞報導形式呈現
是不是又會引發不同的解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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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想可能有些偏頗
一件事情如果深入了解
它就不會因為載體的不同而造成差異性結果
小說的精細也許可以將事件滲透化
但報導性媒介的實事求是精神也能讓人誠實呀
除非  小說只為詞藻  報導媒材都只為業績而喧囂
一則真實故事被包裝成寫實主義
似真非真才會啟人疑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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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突然會將這故事聯想到新聞報導呢?
這是因為新版的雅虎新聞頁面
下邊欄位是開放給民眾留言的
有時一則新聞讓我看上1分鐘
但熱門議題的留言卻可以教我看上30分鐘
可以說是留言量多  也可以說我好議論
就連火星文髒話連篇的回應我都看得津津有味

某天我看到一則犯罪新聞
嫌犯辯稱自己受精神病所苦才犯罪
這樣的說詞似乎連檢方都承認
但雅虎新聞底下的留言者可是什麼都不認
用盡力氣詬罵犯罪者拿精神病當藉口
殺人就要償命天理不會容你等等正義發聲

我本來也站在網友那一邊
可是在讀到現實中「拔刺的看守員」後
為什麼又那麼信服?
精神疾病是什麼?
親口被說出來就顯得廉價了嗎?
而為什麼拔刺的看守員一丁點刑責或道德責任都不用負?
難道沒有一個德國人這樣想過嗎?
即便有也是極少數吧!
因為這則故事與書中其它短篇一起共生共榮
就要被翻拍成電影擄獲人心了

這樣說並非刻意地想非難誰
只是我想將這則德國故事放置於台灣立場
如果拔刺的看守員出現在雅虎新聞頁面
我真的很好奇台灣民眾會怎麼想
是憤慨還是同情?
又或是  那則台灣犯罪新聞被鋪陳為小說
台灣人會不會反倒膜拜了起來?
而德國人呢?  他們心中所持的社會正義會不會瓦解
還是繼續支持無聲的拔刺?

當然一樁犯行所得的輿論
會因為案發性質、曝光媒介有所不同
只是從這兩則事件中
我發現病理依據也會因國情不同而產生某些錯落
在台灣的犯罪中
精神疾病一詞常像是騙子施的伎倆
診斷書出爐或許能改變判決
但不見得能贏取島內多數人的同理
然而在已發展國家中
精神疾病經過抽絲剝繭獲得證實
然後再被全然的採信與尊重

我們若在同一處服務20來年
只能知足  慶幸自己沒有跌入失業窘境
更遑論會有精神疾病的糾纏了
而已開發國家中的犯罪者若被認定有精神疾病干擾
那麼也許有機會被一位善心律師側寫成章
接著受到意想不到  或其實意想得到的寬容呵護
於是已開發國家中有病者轉無病
台灣人則連自己或他人誰有病誰無病都釐不清
永遠在看似痊癒或壓根沒事的荒謬處徘徊





◎Conclusion◎

最近又發現
精神疾病在台灣甚至常常發展成他人茶餘飯後憐憫的笑話
這些人性之刺啊
總是這樣無邊無際的生根
但願別長成強健的枝枒
傷到那個比博物館牆面還厚灰陳腐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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